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04年8月28日通过,自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电子签名、签章实质上就是利用图像处理技术,将电子签名的功能操作转化为跟纸质合同文件盖章一样的的视觉效果。即电子化的签名、签章形式。通过加密技术防护,保障了签章人电子信息的真实性、不可篡改性。
电子印章和电子签名进行包括申请、制作、备案、查询、变更、注销、冻结等全生命周期管理。
根据国家出台法律《电子签名法》规定,电子签名具备与手写签名或盖章同等的法律效力,电子签名须符合以下要素;
1、电子签名人,是指持有电子签名制作数据并以本人身份或者以其所代表的人的名义实施电子签名的人;
2、电子签名依赖方,是指基于对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或者电子签名的信赖从事有关活动的人;
3、电子签名认证证书,是指可证实电子签名人与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有联系的数据电文或者其他电子记录;
4、电子签名制作数据,是指在电子签名过程中使用的,将电子签名与电子签名人可靠地联系起来的字符、编码等数据;
5、电子签名验证数据,是指用于验证电子签名的数据,包括代码、口令、算法或者公钥等。
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十三条电子签名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视为可靠的电子签名:
1、电子签名制作数据用于电子签名时,属于电子签名人专有;
2、签署时电子签名制作数据仅由电子签名人控制;
3、签署后对电子签名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4、签署后对数据电文内容和形式的任何改动能够被发现;
当事人也可以选择使用符合其约定的可靠条件的电子签名。
随着信息化时代的到来,数字化、智能化逐渐融入我们的工作生活当中,电子签名、电子签章等电子数字化工具用途越来越广,北京盛元广通科技有限公司LIMS实验室管理系统,能够科学应用电子签名、自动加盖电子签章、骑缝章、电子章自由拖动、报告自动生成等系统组件技术,使实验室管理变得更加快捷。电子签名、签章安全、合法、可靠,节省了大量的成本,实现了减员增效,加快了实验室工作流程审批进度,提高了检测报告流转过程中的工作效率。